根據資策會分析師林玉凡指出,所謂行動工作者最簡單的定義,就是指每日離開辦公桌的時間佔一日工作時間的20%,就可以算是行動工作者。以臺灣987萬就業人口來計算,有90%的行動工作者。但是企業的行動化比卻是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在2003年僅2.8%,且以服務業為主,而2004年提升到4.8%,以製造業及物流業為主!
傳統辦公地點就是指一整天都在辦公室的位置上,但逐漸地,工作者工作時間與地點的分配更富彈性,從自家公司的辦公室,變成在客戶的辦公室,基至是把工作帶回工作者自己的家中。
然而,不論在何處,不管是何種行業,有越來越多的行動工作者,可以透過行動網路,連進公司資料庫裡,取得報價、訂單及排程等即時資訊查詢,能給予客戶更即時、正確的回應,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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