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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越真情win電子報  第028期 2009-01(每季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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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起,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可線上列印自(扣)繳稅額《賦稅》2008/12/26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自明(98)年起,扣繳義務人繳納扣繳稅款及納稅義務人或代徵人等繳納自繳稅款,可直接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線上列印繳款書,免再赴國稅局取用印製之繳款書。
 
  該分局表示此項繳稅便民新措施,預計明(98)年1月起率先提供各類所得、薪資所得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額暨營利事業所得稅代繳稅額繳款書線上列印功能,預計可節省扣繳義務人赴國稅局取用繳款書及人工填寫之不便。進一步指出,扣繳義務人只要用一般A4白色影印紙印出條碼化繳款書,即可持向各級公庫及代收稅款處繳納,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案件,於繳納期間內並可至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區各地營業門市繳納(惟需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大大提升繳稅便利性。
 
  該分局呼籲,請多加利用此項繳稅便民新措施,可免到國稅局取用繳款書,共同響應多用網路少走馬路,以達成節能減碳目標。

資料來源: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49358&ctNode=657&mp=1

◎97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作業及相關變革《賦稅》2008/12/26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配合所得稅法修訂施行及稽徵業務需要,97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格式略有增修,主要增修內容如下:請依規定辦理並如期申報。
 
 (一) 電子申報專用的各式憑單(分離課稅所得憑單除外)增列「國家代 碼」、「適用租稅協定」、「本給付年度內按所得人護照入出境章戳日期累計在華是否已滿183天」等欄項。
 (二)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含外僑中英文對照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的其他所得中增加95政府補助款A:實報實銷及B:非實報實銷(預告:98年度會再增加「受贈所得」)。
 (三) 除了信託所得申報書外,其餘憑單皆改以非碳複寫紙印製。
 (四) 修改外僑中英文對照憑單之表頭,括號中「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修改為「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刪除「上年度在華是否已滿183天」之文字。
 (五) 分離課稅所得、債券利息所得及政府舉辦獎券中獎獎金扣(免)繳憑單中「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利息」格式代號只剩下5C。
 (六) 薪資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員工分紅配股專用)一律改採中英文對照的新版憑單(即無區分本國人或是外僑)。
 (七)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改按藍色印製。
 
  該分局指出,為稽徵業務需要,人工申報憑單之所得人資料,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仍應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詳實填列,包括姓名或名稱、住址、統一編號、所得年度、給付總額、扣繳稅額或可扣抵稅額、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額、員工分紅面額及股數等。

資料來源: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49355&ctNode=657&mp=1

 

本電子報內容摘自 http://www.lyser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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